近日,南太湖新区管委会、市财政局、市金融办联合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》。
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位于湖州南太湖未来城核心区块,主要包括一街、一港、一大厦。政策适用于入驻的持牌金融机构、地方金融组织、新兴金融组织、金融生态企业、金融中介机构等。
对入驻的持牌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,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。持牌金融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;地方金融组织最高奖励50万元。
● 自建楼宇,实行“一事一议。
楼宇建成后,5年内自持比例不少于50%,5年后自持比例不少于30%
● 购置楼宇,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持牌金融机构,按实际购房总金额的10%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
地方金融组织、新兴金融组织,按实际购房总金额的8%奖励,最高不超过80万元;
金融生态企业、金融中介机构,按实际购房总金额的5%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奖励政策在企业购买后分3年兑现,按照第1、2、3年分别给予40%、40%、20%兑现到位。当年对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房租价格3倍及以上的,给予房租100%奖励;对达到1(含)-3倍的,给予房租50%奖励,奖励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。
自营业之日起5年内,按入驻金融企业对新区地方综合贡献给予最高90%的奖励,根据绩效考核确定。
绿色金融中心工作满2年,社保缴纳在新区的金融人才。获得金融风险管理师、中国精算师认证资格,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,累计奖励不超过6万元。
自入驻之日起5年内,给予个人在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90%奖励。新兴金融组织、金融生态企业、金融中介机构,按不超过3名 (含)。
举办全国性、专业化、国际化、品牌化的金融高端论坛、专业会议等活动,经认定的,对相关组织方给予实际活动经费的50%奖励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